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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寶礦力雙重應援拿大獎》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購買寶礦力水得(580ml)、ion water(580ml)(張貼活動貼紙之產品),刮開貼紙集滿指定通關密語,寄回活動貼紙正本即可兌換限量好禮!(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於活動網站登錄貼紙內序號還可加碼抽大獎!
※活動貼紙集字不可跨品牌混搭。
※請妥善保存『序號貼紙正本』,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活動期間

2019/05/08 ~ 2019/06/19 23:59止

活動網站

活動商品

寶礦力水得(580ml)、ion water(580ml) (張貼活動貼紙之產品)

通關密語

寶礦力水得(580ml):『解、身、體、的、渴』
ion water(580ml):『補、充、電、解、質』

活動獎項

【第一重 集字贈】
★集滿寶礦力水得(580ml)『解、身、體、的、渴』五個字贈:《Apple Watch,限量前20名》(價值NT$12,900) 恕不挑色
★集滿ion water(580ml)『補、充、電、解、質』五個字贈:《登機箱,限量前300名》(價值NT$980)
※集字贈獎項採限量兌換,數量有限兌完為止,剩餘數量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第二重 加碼抽】
★登錄寶礦力水得(580ml)活動序號抽:《大阪甲子園之旅(一人中獎兩人同行),共1組》(每組價值$70,000)
★登錄ion water(580ml)活動序號抽:《東京豪華露營之旅(一人中獎兩人同行),共1組》(每組價值$68,000)

抽獎/公佈

【第二重 加碼抽】大阪甲子園之旅、東京豪華露營之旅
2019/06/20系統程式自動隨機抽出,並於2019/06/21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通知中獎者。

兌獎說明

【第一重 集字贈】
  1. 集滿五個字之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填妥並黏貼五張完整通關密語『活動貼紙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9/7/5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以掛號郵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寶礦力雙重應援拿大獎活動小組》收。
  2. 第一重集字贈獎項Apple Watch兌換僅限前20名、登機箱兌換僅限前300名,依活動小組收到順序取前20名、300名(以郵戳為憑),獎品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恕不加量。
  3. 寶礦力水得、ion water活動貼紙集字不可混搭,請保留活動貼紙正本作為事後兌獎憑證,若活動貼紙正本遺失恕無法兌獎。活動貼紙正本經主辦單位審核如提供標示不完整、毀損、偽造、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
  4. 若於活動期間內第一重集字贈獎項提早被兌換完畢,主辦單位有權不額外增加活動獎項的數量。
  5. 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獎項統一於2019/7/31前寄出。
  6. 如欲洽詢本活動兌換進度,請洽服務專線:(02)2501-750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第二重 加碼抽】
  1. 活動小組將以mail寄發『領獎信函』於中獎人,請中獎人下載『領獎信函』(填妥並黏貼中獎序號貼紙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於2019/7/5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寶礦力雙重應援拿大獎活動小組》收。
  2. 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元者,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確認兌獎資料無誤後,將另行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3. 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若中獎序號貼紙正本遺失,則取消中獎資格,獎項將不補抽。
  5. 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6. 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獎項統一於2019/7/31前寄出。

獎項說明

【第一重 集字贈】
●Apple Watch Series 4 (GPS),限量前20名 (價值$12,900)
--錶殼尺寸:40公釐(錶帶適合手腕圍130-200公釐) 恕不挑色
●ion water登機箱,限量前300名 (價值$980)
--規格:20吋
--尺寸:(長X寬X高) 35*23*56公分±2(含輪子)
--重量:約3.2公斤±0.5
--裝載重量:建議裝載10公斤
--材質:ABS+PC塑膠
--產地:中國
【第二重 加碼抽】
●大阪甲子園6天5夜雙人自由行(以旅遊券型式送出),共1組 (每組價值$70,000)
  1. 獎項將透過東南旅行社提供等值旅遊兌換券,旅遊兌換券需出示正本使用,遺失恕不補發。中獎人不得向主辦單位及東南旅行社請求任何權利與補償。請於使用前出示兌換券正本,未出示者,不予抵用。限一次使用兌換完畢,不可分開兌換。中獎人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燃油附加費及其他費用。
  2. 亦可憑票面價值折抵東南旅行社所提供其他旅遊行程之費用(差價部分及附加費用需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限使用東南旅行社販售網路上之國外團體旅遊、國外自由行、國外機票、國內外訂房(不包含有位最低價、即訂即開、廉價航空等票種、特殊專案機票及未合作之民宿代訂、購買旅遊景點門票、票券類)。
  3. 價格依東南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為準。超過獎項價值之行程需自行補足差額,不足獎項價值之行程,則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4. 本兌換券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
  5. 本兌換券不得轉讓亦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中獎人必須持正本向旅行社指定專員兌換,兌換券如有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概不負責掛失或補發,恕不接收副本,請妥善保存此券,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6. 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飯店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行社網頁規定為準。得獎者如有相關疑問,可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兌換券上之指定服務人員「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02-25221000#2656施奕菁。
  7. 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8. 本兌換券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9.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飯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飯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10. 詳細使用規範依兌換券上條款為主。
  11. 得獎者若兌換甲子園行程為其中一天安排2人一車,以9人座車加上中文司機來安排行程,費用大概$15,000/人/天(10小時內用車),此費用包含交通(中文司機)、甲子園博物館門票,實際費用將以得獎者報名日期後由東南服務人員確認全程正確費用,以旅遊兌換券全額扣抵後若有差額不足部份應由得獎者自付差額。
●東京豪華露營3天2夜雙人自由行(以旅遊券型式送出),共1組 (每組價值$68,000)
  1. 本專案『東京豪華露營之旅3天2夜』2人同行,由「旅心國際旅行社」提供旅遊兌換券記載中獎人姓名,提供於中獎人之兌換,兌換券將須透過中獎人本人聯繫,對人換券方式進行。兌換有效期限為領獎後起有效期限為一年,兌換券將記載之有效期間,逾期恕不接受兌換。中獎人不得向主辦單位及旅心國際旅行社請求任何補償的權利。
  2. 本專案『東京豪華露營之旅3天2夜』2人同行之方案,如出發日期為台灣或日本的春節期間、寒暑假、連休等旅遊旺季時期,因機票及住宿所產生的差價費用,須由中獎人自行補足差價部分。
  3. 本專案『東京豪華露營之旅3天2夜』2人同行,兌換券限一次使用完畢,無法折抵現金或分開兌換。
  4. 本專案『東京豪華露營之旅3天2夜』2人同行,兌換券票面價值可折抵旅心國際旅行社於網路上販售之國外團體旅遊、國外自由行、國外機票(不包含廉價航空)、國外訂房(不包含未合作之民宿)等折抵。折抵價格以旅心國際旅行社公告之售價為主,金額不足時需補價差,未滿指定金額將視同放棄,無法退還現金。
  5. 兌換券無法抵用行政人事費用,如護照、簽證、小費、旅途中所有的私人消費等費用。
  6. 詳細使用規範等相關作業以旅心國際旅行社提供之兌換券上規定之為主,任何問題請於平日上班時間09:30~18:30 洽「旅心國際旅行社 服務人員 黃小姐 02-27775497」。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金車大塚股份有限公司及寶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始得參加。
  3. 每張活動貼紙序號限登錄乙次,且僅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序號登錄時間:2019/5/8 00:00~2019/6/19 23:59(以主辦單位之系統時間為主),請保留活動貼紙正本作為事後兌獎憑證,若活動貼紙正本遺失恕無法兌獎。活動貼紙正本需經主辦單位審核,如提供標示不完整、毀損、偽造、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
  4. 本活動【第二重 加碼抽】大阪甲子園之旅、東京豪華露營之旅之中獎人不得重複,每人僅限中獎乙次。
  5. 中獎人若未滿20歲者須同時附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成年無身份證者,請檢附全戶戶籍謄本),並提供法定代理人身分證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或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稅務相關手續。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7.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20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人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隨時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因素等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任何人不得異議。
  9. 抽獎日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突發事件等因素,致無法如期抽獎時,主辦單位順延抽獎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施行。所有參加抽獎活動者之個人資料,應與寄來個人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中獎資格。如獎品已發放,中獎人須將已領之獎品歸還,若涉及法律責任情事者,並應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10. 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中獎人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以及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且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1.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2. 獎品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3. 關於贈送獎項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人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寶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僅提供商標於贈品,其他責任均不負責,若因不當使用造成任何損害,均由使用人自行負責,主辦/協辦單位亦毋須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14. 中獎人須同意並遵守得獎領據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中獎人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中獎人不得因此異議,且活動時間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為準。
  17.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智慧財產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8. 如參加者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聯絡客服專線:(02)2501-750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個資說明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金車大塚股份有限公司、寶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消費者促銷活動。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辨識個人者中之姓名、居住住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本活動參與者將本活動參與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任何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收執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之個人資料類別予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5.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利用。
  6. 中獎人部份:中獎人所提供中奬收據上所填載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依據法規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7.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且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不會被移轉至台灣、金門、澎湖、馬祖以外地區。
  8.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主辦單位於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需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9.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活動參與者於身份獲確認後,得向主辦單位客服部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0. 參與者填寫本活動參與所需個人資料後,均視為已同意提供予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參加者不填寫相關欄位時,主辦單位則於決定是否符合參與本活動之資格時,擁有自行判斷之權利。
  11. 活動參與者同意將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個人資料,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參與者業務範圍內含理處理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