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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蜜一日蔬果 健康自然好生活 尊享悠遊涵碧樓】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購買波蜜一日蔬果系列商品任一瓶(含一日水果系列),至活動網站daily104.bomysp.com.tw登錄發票號碼,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活動期間

2015/09/01~2015/10/11

抽獎說明

【第一重】週週抽貳獎至普獎,共6週
各獎項每週名額、抽獎日期及中獎公告如下,獎品顏色隨機出貨恕不挑色
第1週:抽獎日期09/09,中獎公告09/10
第2週:抽獎日期09/16,中獎公告09/17
第3週:抽獎日期09/23,中獎公告09/24
第4週:抽獎日期09/30,中獎公告10/01
第5週:抽獎日期10/07,中獎公告10/08
第6週:抽獎日期10/14,中獎公告10/15
各獎項每週抽獎名額:
【貳獎】ASUS MeMO Pad 7:第1~4週(各1名),第5~6週(各3名)
【參獎】富士 mini25 拍立得:第1~4週(各3名),第5~6週(各4名)
【普獎】威秀影城雙人電影票:第1~4週(各16名),第5~6週(各18名)
【第二重】第一重未中獎發票可再參加抽頭獎 共3名
抽獎日期:2015/10/14 中獎公告:2015/10/15
【互動遊戲】不需登錄發票即可參加互動遊戲,活動結束,排行榜前10名者即可獲得遊戲獎項

活動獎項

【頭獎】涵碧樓雙人住宿二天一夜 共3名(參考市值22,330元)
【貳獎】ASUS MeMO Pad 7 ME572C 共10名(參考市值6,990元)
【參獎】富士 mini25拍立得 共20名(參考市值3,680元)
【普獎】威秀影城雙人電影票 共100名(參考市值480元)
【遊戲獎】一日蔬果汁原味PR250ml(18入)乙箱 共10名(參考市值360元)

兌獎說明

1.中獎者收到中獎通知後,請自行上活動網站(daily104.bomysp.com.tw)下載領獎信函,並請於2015/10/27前 (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正反影本、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波蜜一日蔬果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2.本活動獎項待中獎者寄回所需之兌獎資料,經確認資料無誤後,將於2015/11/25前寄出。
3.客服專線:02-2502-2202分機18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獎項說明

頭獎獎項說明:
1.頭獎涵碧樓雙人二天一夜,住宿券包含項目如下:
‧湖景套房一夜住宿
‧迎賓飲料及客房內迎賓水果
‧翌日東方餐廳自助早餐
‧任選中式或西式特製晚間套餐一次
‧客房內不限時數免費無線寬頻上網
‧免費使用戶外60米溫水游泳池及健身房設施
2.住宿券使用期限為期一年,使用期限過後,則須依飯店現行牌價補足價差方可使用。
3.住宿券不適用於飯店配合特殊節日所推出之專案行程,如:年度會員之夜、聖誕節、元旦跨年及農曆春節等假期,使用方案以飯店公告專案為主,連續假期及每年7-8月暑假期間,則須依飯店當日售價補足價差方可使用。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與本活動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且僅有一次中獎機會,發票登錄時間:2015/09/01~2015/10/11(系統登錄時間23:59止)。同一人不限定參加次數,但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同一姓名與手機者,各獎項限定中獎乙次。
3.第一重週週抽:當週未中獎之登錄資料將保留抽獎資格至下週,以此類推。第二重加碼抽:活動結束後,自未中獎發票中加碼抽頭獎涵碧樓雙人二天一夜住宿券。
4.中獎者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以供查驗,發票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波蜜一日蔬果系列商品品名(含一日水果系列),發票上打印之日期必須在2015/09/01~2015/10/11期間內,且中獎發票須與寄回兌獎發票相符;如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使用電子發票請務必保留證明聯及購買明細。
5.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6.活動中獎人,請務必詳細填寫正確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中獎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
7.本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人需按規定繳交身分證影本;另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者,中獎者需先預先繳交10%中獎稅額,方可進行兌獎。若中獎者無法配合,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8.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9.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之郵寄地址。
10.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久津實業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1.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2.本次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3.贈品以實物為準,網頁/產品包裝/門市放置物上圖片僅供參考。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4.參加本活動之消費者個人資料,僅作為日後久津實業(股)公司其所有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時使用,不會作為他途使用。
15.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久津實業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