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王牌聯手 UNO X 徐若熙 親筆簽名球等你來挑戰》
活動說明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至全通路(含線上及實體通路皆可)購買UNO全系列產品(不限品項),單筆消費滿499元,登錄發票並上傳消費明細截圖,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網站
活動專線
02-25171326分機20(週一至週五09:00~18:00,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活動日期
【活動發票期間】2025年3月20日 - 2025年4月30日23:59止之消費發票,發票購買日期應介於活動期間內。
【活動登錄期間】2025年3月20日 - 2025年5月4日23:59止登錄發票完成,以主辦單位電腦時間為主,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登錄之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
【活動登錄期間】2025年3月20日 - 2025年5月4日23:59止登錄發票完成,以主辦單位電腦時間為主,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登錄之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
活動獎項
味全龍王牌投手 徐若熙 親筆簽名球乙顆(限量30名),每兩週抽出10名幸運得主!
※ 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兌換現金或其他商品。
※ 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兌換現金或其他商品。
抽獎及公布日期
● 第一次公布得獎日:2025年4月9日(發票登錄期間3月20日 - 4月2日 23:59截止)
● 第二次公布得獎日:2025年4月23日(發票登錄期間3月20日 - 4月16日 23:59截止,並排除前一次得獎發票)
● 第三次公布得獎日:2025年5月7日(發票日期3月20日 - 4月30日,可登錄至5月4日 23:59截止,將排除前兩次得獎發票)
中獎名單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並在指定公布日於《UNO Taiwan官方Facebook粉絲專頁》活動貼文下方公布中獎名單。
※ 所有得獎者將以E-MAIL方式發送中獎通知,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 第二次公布得獎日:2025年4月23日(發票登錄期間3月20日 - 4月16日 23:59截止,並排除前一次得獎發票)
● 第三次公布得獎日:2025年5月7日(發票日期3月20日 - 4月30日,可登錄至5月4日 23:59截止,將排除前兩次得獎發票)
中獎名單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並在指定公布日於《UNO Taiwan官方Facebook粉絲專頁》活動貼文下方公布中獎名單。
※ 所有得獎者將以E-MAIL方式發送中獎通知,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須知
1. 單筆消費發票代表一次結帳所拿到的發票,依消費數量狀況會有單張發票或數張連號發票的情形,如有連續發票之情形,請輸入第一張發票號碼即可,其他發票不具抽獎資格,請勿連續輸入。
2. 消費金額認定,依實際購買明細折扣後(包含但不限於產品本身金額、購買通路優惠折扣等)計符合本活動抽獎資格。此張發票上須載明所購買之UNO產品品名且須包含指定品項,若得獎發票未載明產品資料,則須再出示此發票對應之載明UNO商品品名之購買證明。
3.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4.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5.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及明細以便兌獎。
6.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7. 中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8.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舉凡中獎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開立扣繳憑單寄送給中獎者。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就源扣繳。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因此,中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
9. 於本活動網站登錄需提供有效發票號碼、購買明細截圖,並填寫完整聯絡資訊,以確保中獎通知無誤,中獎發票之購買產品及金額若與活動規範不符,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亦不可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
10. 中獎後需提供相關資料來兌獎,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印出發票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
11. 因各項狀況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2. 消費金額認定,依實際購買明細折扣後(包含但不限於產品本身金額、購買通路優惠折扣等)計符合本活動抽獎資格。此張發票上須載明所購買之UNO產品品名且須包含指定品項,若得獎發票未載明產品資料,則須再出示此發票對應之載明UNO商品品名之購買證明。
3.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4.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5.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及明細以便兌獎。
6.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7. 中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8.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舉凡中獎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開立扣繳憑單寄送給中獎者。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就源扣繳。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因此,中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
9. 於本活動網站登錄需提供有效發票號碼、購買明細截圖,並填寫完整聯絡資訊,以確保中獎通知無誤,中獎發票之購買產品及金額若與活動規範不符,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亦不可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
10. 中獎後需提供相關資料來兌獎,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印出發票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
11. 因各項狀況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兌獎流程
●兌獎收件截止日期:2025年5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得獎者未於指定時間前寄回領獎信函,將自動喪失得獎資格,逾期視同放棄,主辦單位不再進行名單遞補。
承上,所需檢附資料請於兌獎截止日期前以掛號方式寄回指定地址,再完成後續領獎程序,逾時或未依規定領獎則視同放棄,所有得獎資格及兌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
●領獎信函: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通知(含領獎信函連結)至中獎者電子信箱,請依兌獎流程進行後續兌獎。
1. 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後「領獎信函」+「正本中獎發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並填寫正確資料,於兌獎收件截止日期前將兌獎資料以掛號信件寄回【UNO活動小組收】(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 正本中獎發票及消費明細:有效中獎發票係指於活動期間內(2025年3月20日 - 2025年4月30日23:59止)由全通路門市所開立,且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購買通路及購買UNO全系列產品單筆消費折扣後滿499元之發票。中獎發票之購買產品及金額若與活動規範不符,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亦不可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1)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請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印出發票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
(2) 電子發票:請附上正本中獎發票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pse.is/745zk9)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兌獎之依據。
3. 發票號碼須符合財政部統一發票之相關規格,本活動僅限登錄紙本電子發票、手機載具發票、傳統紙本發票三種形式,且「不」得為手開發票。
4. 參加抽獎之發票請妥善保存,若得獎之中獎人須將得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單次單張或單次多張連號發票)、填寫正確資料的中獎通知函、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若無法完整提供得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發票內容不符合參加資格或發票有偽、變造之情事,則取消得獎資格。若因得獎者寄回資料不正確、不完整或遺失造成無法聯繫,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進行名單遞補恕不補抽。
5. 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人士,需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個人資料保護請參看:【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若未滿20歲之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需提供得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需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
6.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7.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8.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9.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5年5月30日前寄出。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兌獎憑證及中獎發票,恕不退還。
10.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乙個獎項限單人單次領取,無法要求分批寄送。
11. 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獎品寄送的收件地址,請仔細填寫,若寄送失敗,將由中獎者自行負擔重新寄送之運費,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5年6月15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2. 活動詳情以本網頁公告為準,如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
承上,所需檢附資料請於兌獎截止日期前以掛號方式寄回指定地址,再完成後續領獎程序,逾時或未依規定領獎則視同放棄,所有得獎資格及兌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
●領獎信函: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通知(含領獎信函連結)至中獎者電子信箱,請依兌獎流程進行後續兌獎。
1. 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後「領獎信函」+「正本中獎發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並填寫正確資料,於兌獎收件截止日期前將兌獎資料以掛號信件寄回【UNO活動小組收】(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 正本中獎發票及消費明細:有效中獎發票係指於活動期間內(2025年3月20日 - 2025年4月30日23:59止)由全通路門市所開立,且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購買通路及購買UNO全系列產品單筆消費折扣後滿499元之發票。中獎發票之購買產品及金額若與活動規範不符,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亦不可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1)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請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印出發票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
(2) 電子發票:請附上正本中獎發票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pse.is/745zk9)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兌獎之依據。
3. 發票號碼須符合財政部統一發票之相關規格,本活動僅限登錄紙本電子發票、手機載具發票、傳統紙本發票三種形式,且「不」得為手開發票。
4. 參加抽獎之發票請妥善保存,若得獎之中獎人須將得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單次單張或單次多張連號發票)、填寫正確資料的中獎通知函、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若無法完整提供得獎發票正本或載具消費明細畫面、發票內容不符合參加資格或發票有偽、變造之情事,則取消得獎資格。若因得獎者寄回資料不正確、不完整或遺失造成無法聯繫,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進行名單遞補恕不補抽。
5. 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人士,需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個人資料保護請參看:【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若未滿20歲之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需提供得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需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
6.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7.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8.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9.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5年5月30日前寄出。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兌獎憑證及中獎發票,恕不退還。
10.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乙個獎項限單人單次領取,無法要求分批寄送。
11. 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獎品寄送的收件地址,請仔細填寫,若寄送失敗,將由中獎者自行負擔重新寄送之運費,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5年6月15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2. 活動詳情以本網頁公告為準,如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2.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除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外,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3.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4.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 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6.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7.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8.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及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
9.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10. 本活動將於 2025年6月30日結束,活動小組之後將不再處理此活動相關問題。
2.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除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外,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3.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倘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4.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 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6.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7.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8.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及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
9.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10. 本活動將於 2025年6月30日結束,活動小組之後將不再處理此活動相關問題。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參與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菲婷絲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主辦方」)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加本活動、本活動中獎身份核實及抽獎獎品寄送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電子信箱、地址、身份證字號。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本活動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合作夥伴及執行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您同意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瞭解本公司以上之個資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可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活動參與者之個人資料。
未成年人若同意本公司蒐集、利用其個人資料時,應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下為之。您瞭解,如其係為未成年人卻未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隨時請求本公司停止您相關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將使您無法參加本活動及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參加本活動及得獎權利。
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於此次活動用途,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布部分姓名或個人資料。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菲婷絲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主辦方」)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加本活動、本活動中獎身份核實及抽獎獎品寄送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電子信箱、地址、身份證字號。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本活動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合作夥伴及執行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您同意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瞭解本公司以上之個資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可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活動參與者之個人資料。
未成年人若同意本公司蒐集、利用其個人資料時,應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下為之。您瞭解,如其係為未成年人卻未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隨時請求本公司停止您相關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將使您無法參加本活動及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參加本活動及得獎權利。
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於此次活動用途,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布部分姓名或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