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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新東陽 太古可口可樂品牌月好禮抽

活動說明

於活動期間內至新東陽指定國道服務區門市(西湖/關西/南投/西螺),購買太古可口可樂公司系列指定飲料,至活動網頁登錄發票,就有機會抽品牌限量好禮!

活動品項

可口可樂®寶特瓶600mL
雪碧®寶特瓶600mL
原萃®全系列(日式綠茶/綠茶玉露/鐵觀音/包種烏龍茶/日式焙香煎茶)寶特瓶580mL
原萃®冷萃系列(日式深蒸綠茶/金萱烏龍/蜜香紅茶)寶特瓶450mL
喬亞®全系列(滴濾無糖黑咖啡/滴濾拿鐵咖啡)寶特瓶350mL
美粒果®全系列(柳橙/白葡萄)寶特瓶450mL
OOHA®系列(檸檬蜂蜜/蜜桃烏龍)寶特瓶500m
紅茶花伝®全系列(皇家紅茶/皇家奶茶)寶特瓶470mL
魔爪®全系列(原味/超越/超越仙境/芒果狂歡/超越蜜桃閃耀)能量碳酸飲料易開罐355mL

限量品牌好禮

可口可樂TM紅運當頭氣炸烤箱 乙台

活動須知

1.消費發票日期須為2024/04/01至2024/05/31才符合參加抽獎資格。
2.活動門檻:於活動期間內至新東陽指定國道服務區門市(西湖/關西/南投/西螺)購買太古可口可樂公司系列指定飲料,至活動網頁登錄有效且未打統編發票,登錄成功即可獲得線上抽獎乙次機會。(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3.【可口可樂TM紅運當頭氣炸烤箱】兌獎:需附上含指定太古可口可樂公司飲料之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為中獎憑證,請務必保留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以便兌獎,發票正本消費日期需在2024/04/01 – 2024/05/31期間內且發票明細需符合活動門檻,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4.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本活動發票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主辦單位要求取消或刪除。
6.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7.公布之頭獎中獎者須經活動小組確認所提供之中獎憑證符合活動資格者才算完成兌獎流程。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檢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則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8.其他優惠恕不與本次活動併用。
9.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新東陽保留最終解釋權及隨時不經通知終止本活動的權利。
10贈品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尺寸、規格、顏色皆以贈品實體為準。
※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中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抽獎/公布日期

抽獎日期:2024/06/05
公布日期:2024/06/07

兌獎流程


1.兌獎收件截止日:2024/06/15(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 ( https://reurl.cc/G43rzy ),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234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新東陽 太古可口可樂品牌月好禮抽 活動小組】」,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4/04/01 10:00至2024/05/31 23:59止期間內開立,且須能清楚辨識購滿指定品項且無開立統一編號之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如使用載具或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3.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4.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5.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4/07/12前寄送完成。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6.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4/07/26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7.參加活動之發票、購買憑證,主辦單位查驗後不退還。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10.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1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中獎者應遵守各獎項兌換辦法即可兌換;如無法遵守活動辦法者,視為放棄領獎權利。
2.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3.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與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領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若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以致主辦單位無法辨識,視為放棄領獎資格。
4.獲獎者需自行負擔任何因抽獎或接受獎品所產生的額外費用、關稅、稅款和/或其他雜費。
5.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6.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7.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8.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10.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1.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2.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主辦單位並不負責於任何技術問題或錯誤包括電話網絡、電腦網絡系統、伺服器、供應商、電腦配件或其他電子或通訊設備、軟體上的錯誤,於輸入資料時資料庫、電腦網絡系統或電話網絡的技術問題、任何網絡擠塞,或任何參加者、第三方於參與推廣或下載活動資訊時為其電腦、 電子設備所帶來的任何損壞。
13.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部分姓名。
14.所有參加者提供的訊息將嚴格保密。這些訊息將不會被以任何不適當的方式使用,並且將不會給其他任何一方除了組織者和/或其附屬公司使用。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暨筑潔行銷有限公司。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新東陽 可口可樂品牌月好禮抽 活動小組」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自本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 寄送地區:台、澎、金馬地區。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單位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